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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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辽宁新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辽县字第48195号、48196号、48197号、48199号4处房产。4处房产分别坐落于辽阳县首山镇朝阳街108-1号、108-2号、108-3号、108-5号4处房产,面积分别1458.54㎡、1458.54㎡、2433.35㎡、2591.84㎡。

查封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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