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审案件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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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支行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支行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9-05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