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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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坐落于瑞安市××镇××村××幢××室房屋[房产权证号: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0××0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瑞国用(2015)第0××6号]的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申请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手续。 二、被告***自自上述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完成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获得行政审批批准后,立即协助原告***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的手续。 案件受理费2900元(经批准缓交),减半收取1450元,由被告***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