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坐落于瑞安市××镇××村××幢××室房屋[房产权证号: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0××0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瑞国用(2015)第0××6号]的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申请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手续。

二、被告***自自上述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完成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获得行政审批批准后,立即协助原告***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的手续。

案件受理费2900元(经批准缓交),减半收取1450元,由被告***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24
发布日期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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