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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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武峰华源塑胶有限公司 淄博嘉厚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齐鲁武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执行被告山东齐鲁武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第三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的债权215000元。 案件受理费4525元,由被告山东武峰华源塑胶有限公司、山东齐鲁武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