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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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381执1339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戴林芬、戴一鸣、戴智健、戴维滔、池珠兰: 申请执行人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戴林芬、戴一鸣、戴智健、戴维滔、池珠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381民初979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戴林芬、戴一鸣、戴智健、戴维滔、池珠兰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81执133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