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武峰华源塑胶有限公司
淄博嘉厚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齐鲁武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执行被告山东齐鲁武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第三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的债权50万元。

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被告山东武峰华源塑胶有限公司、山东齐鲁武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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