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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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01民初46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187,778.52元,退还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费1,270元,由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87,778.52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02-03 |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