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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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原广州市海珠区华联房产服务公司所持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423股股权更名为原告***所有,确认原告***在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 本案受理费3680元,由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07-04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