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东山区东江实业公司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东润熙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变更***为(2006)越法执字第7184号案的申请执行人; 二、原申请执行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在该案的权利义务由***继受。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