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坤,张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422民初25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峰:原告李坤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黑0422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