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大方,李长平,刘晓丰,姜春波,姜文和,杨兴利, 哈尔滨鑫通胜牧业有限公司 ,甘南县陆旺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黑0102执异5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文和、杨兴利、杨大方、李长平、刘晓丰、姜春波、甘南县陆旺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哈尔滨鑫通胜牧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甘南县陆旺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姜春波买卖合同一案,现哈尔滨鑫通胜牧业有限公司申请将你们列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黑0102执异5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