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览,张欣,高飞,白华军,李静,魏涛,蔡宝宝,袁文浩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502民初303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涛、袁文浩:本院受理原告刘览、张欣、高飞、白华军与被告李静,魏涛,蔡宝宝,袁文浩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502民初3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