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开方,张贵明,刘吉全,荆浩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581民初715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贵明:本院受理原告王开方诉你及刘吉全、荆浩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豫0581民初7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