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东奇,范离京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426民初406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范离京:本院受理的原告吴东奇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426民初40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范离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吴东奇欠款337000元。案件受理费6356元、保全费2205元,由被告范离京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