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连纲,芦文平,张丽娟, 焦作市怀清府食品饮料厂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博爱县人民法院
内容
焦作市怀清府食品饮料厂、芦文平、张丽娟:本院受理原告朱连纲诉芦文平、张丽娟、焦作市怀清府食品饮料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在本院金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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