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范郑林,韩树宏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韩树宏:本院受理的原告范郑林诉被告韩树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3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