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欣,王桂云,王艳云,于骞翥,于继洋,王永禄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内容
王永禄:本院受理原告王欣诉被告王桂云、王艳云、于骞翥、于继洋、王永禄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