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芳,黄丽云,饶马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饶马亚:原告黄芳与被告黄丽云、饶马亚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