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温苏伟,黄晓蕾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内容
黄晓蕾:本院受理原告温苏伟与被告黄晓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2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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