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金龙,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陆金龙:关于申请执行人一汽租赁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吉0103民初4352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封、扣押、划拨、评估、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及为送达。逾期未提出异议,本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