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瑞东,黄玉龙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玉龙:本院受理原告董瑞东与被告黄玉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直接或邮寄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至开庭前,定于2022年02月21日上午8时30分在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