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华宾,石勇,徐卫红,石磊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民法院
内容
石勇、徐卫红、石磊:本院受理原告华宾与石勇、徐卫红、石磊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固始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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