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胜,马明洲,叶磊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明洲、叶磊:本院受理原告黄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你的家庭住址,无法联系到你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