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生福,孟范卫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公 告孟范卫:本院受理原告周生福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2021年11月22日—————————————————————————本院地址:黑龙江省北安市铁西区 邮编:164000联 系 人:白静浦 电话:18714794222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