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运国,李自奇,焦增海,李茂全,李刚志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李自奇、焦增海、李茂全、李刚志:本院受理李运国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栾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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