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哈尔滨市分公司,黄金贵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83民初143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金贵: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哈尔滨市分公司诉黄金贵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83民初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