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夫耕,徐侠, 海阳市福邸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民初30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夫耕、徐侠: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支行与海阳市福邸置业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民初307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