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海峰,张蕾,张蓄,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报于2021年9月28日G163版刊登的“朱海峰、张蓄:本院审理的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海峰、张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中,“张蓄”应该为“张蕾”。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