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文清,孙雪冰,张银曼,徐雅婷,徐彬智,邹继强,汤佳华,蓝礼然,戴剑荣,张健,乐加红,钟振杨,赵才华,方微,税继,蔡吉凤,汪兴国,王维,徐峰,秦燕辉,刘建培,何冬仁,任贵,葛光辉,龙权林,杨洋 |
公告类型 |
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
案号 |
(2021)豫0102刑初271号 |
案由 |
其他刑事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继强、汤佳华、蓝礼然、戴剑荣、张健、乐加红、钟振杨、赵文清、赵才华、方微、税继、蔡吉凤、汪兴国、王维、徐峰、秦燕辉、刘建培、何冬仁、任贵、葛光辉、龙权林:2019年3月,孙雪冰、赵文清、杨洋注册成立郑州文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孙雪冰任法人,该公司人员赵文清、孙雪冰、张银曼、徐雅婷、徐彬智使用虚假的宣传材料夸大业务能力进而骗取被害人信任,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承诺向被骗装修公司派送一定数量的装修业主的有效信息,诱使装修公司签订会员套餐购买合同。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作出(2021)豫0102刑初271号刑事判决书。本院刑庭于2021年9月1日移送执行,执行内容为:被告人赵文清、孙雪冰、张银曼、徐雅婷、徐彬智退出的违法所得共计376760元,依法发还各被害人。后本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你们认领被执行人退出的违法所得共计164680元,你们均未回复。为确保相关财物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退出的违法所得164680元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一年。请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持有效证件到本院办理领款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依法上缴国库。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