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磊,刘瑜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10民初225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磊、刘瑜晶: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10民初22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