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万盛,段四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兵0802民初616号 |
案由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段四松:本院受理原告徐万盛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兵0802民初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