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利明,戴作军, 新疆金正建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兵0302民初547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舒克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戴作军:本院受理原告李利明与被告戴作军、新疆金正建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李利明就(2021)兵0302民初54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上案件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