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牡丹江市鑫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牡丹江市东方金刚石钻头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黑1005执919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牡丹江市东方金刚石钻头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牡丹江市鑫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牡丹江市东方金刚石钻头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1005执91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公开执行告知书、执行传票、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廉政监督卡、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需于每月月末前一周内到本院领取实时作出的执行法律文书直至结案之日止,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