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某, 河南冠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阳国城置业有限公司 ,南阳市向远能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阳市向远能源有限公司:原告秦某诉你公司与南阳国城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冠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