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史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周某某, 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6民终553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某某、周某某:本院受理上诉人史某某、张某某与被上诉人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刘某某、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6民终5538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