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大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王某某,,王某某,杨某某,冷某某,李某某,盛某某, 黑龙江同禹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同禹多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同禹红洗浴休闲有限公司 ,黑龙江同禹方圆广告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黑龙江同禹多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方圆广告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红洗浴休闲有限公司、王某某、杨某某、冷某某、李某某、盛某某: 本院受理原告大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某、黑龙江同禹多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方圆广告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同禹红洗浴休闲有限公司、王某某、杨某某、冷某某、李某某、盛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