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付某某,刘某某,牛某,杨某,陈某某, 河南安阳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506民初1589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付某某、陈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安阳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付某某、刘某某、牛某、杨某、陈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506民初15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遇节假日相应顺延)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