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河南水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惠民燃气(河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惠民燃气(河南)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南省惠民燃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水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书、鉴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日上午10时在本院柿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