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娟,陈德胜,张志福, 山东德诺弘成化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282民初783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黑1282民初783号陈德胜: 本院受理原告杜娟与陈德胜、张志福、山东德诺弘成化工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黑1282民初7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肇东市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