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綦某,綦某某, 湖北旗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嘉益鑫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新23民终2396号,(2020)新2327民初219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綦某、綦某某:上诉人新疆嘉益鑫商贸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綦某、綦某某、原审第三人湖北旗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新23民终23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2020)新2327民初2193号民事裁定书;二、本案指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审理。”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