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某, 北京石油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鑫汇盈石油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北京中鑫汇盈石油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某诉北京石油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鑫汇盈石油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