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哈尔滨市新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1843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哈尔滨市新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与被告哈尔滨市新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102民初1843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