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某,叶某某,周某某,徐某某,南阳建设工程分公司,付某,崔某某, 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建设工程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3民终6893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付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某某、叶某某、周某某与被上诉人徐某某、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建设工程分公司、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付某、崔某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3民终68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