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王某某, 临高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全库商品调剂(网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琼9024民初115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受理原告临高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某、王某某、海南全库商品调剂(网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1)琼9024民初11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