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但某,陈某,陈某,陈某某, 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昌江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琼9026民初186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但某、海南昌江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某、陈某、陈某某、武汉市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但某、海南昌江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某、陈某、陈某某、武汉市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武汉市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1)琼9026民初186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通知书、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三个规定”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依法向但某、海南昌江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某、陈某、陈某某公告送达(2021)琼9026民初1869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