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海南金林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屯昌松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琼9022民初442号 |
案由 |
联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屯昌松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南金林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屯昌松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9022民初4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的将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