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 海南中宇慧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旭丰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裕鑫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惠州市汇涛实业有限公司 ,中宇慧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成睿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宇慧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口旭丰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金成睿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裕鑫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惠州市汇涛实业有限公司、海南中宇慧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宇慧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口旭丰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