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某某,郑某某,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琼0106民初8857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某某、郑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与被告许某某、郑某某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琼0106民初88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