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向某某,蔡某,李某某,杨某某, 新疆顺峰云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新疆秦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新0106民初913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内容
蔡某:本院受理原告新疆秦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新疆顺峰云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向某某、蔡某、李某某、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0106民初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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