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王某某,王某某,王某, 河南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07民终667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王某某、王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河南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某某、王某某、王某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豫07民终667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